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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单位欠缴

本人从1994年-2005年在中国网通集团天津分公司工作,该单位从1994年-1998年一直未给我上养老保险,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我才发现该问题(注:养老保险对账单的核实签字不知是谁给签的),后多次与单位协商,单位一直推托研究后补交,直至2007年4月23日,单位以追补1994-1998年期间保险无政策依据为由拒绝补缴,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我拿着书面答复找到仲裁,但告知已过时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望得到各为律师的帮助。 1、要求仲裁机关出具不予受理证明; 2、之后去法院起诉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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