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是在预售登记前还是后。在
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
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根据我国《城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