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职工
协商一致后,可以安排职工上夜班。目前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安排
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支付劳动者
加班工资。但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作为
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