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可以是父母与子女,也可以是夫妻、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买卖赠与
房屋过户流程主要有三步: (一)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
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大多数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 (二)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
契税(
印花税已免); (三)较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
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2天即可领到
房产证。 非直系亲属
房产赠与过户流程 (一)
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
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
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