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鉴定专题 > 工伤鉴定级后如何继续治疗

工伤鉴定级后如何继续治疗

工伤鉴定级后如何继续治疗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02-27 16:26:07 已帮助432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工伤鉴定级后如何继续治疗,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那么申请延期也需要这些材料。   1,申报工伤一般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参保单位申请的还需填写《工伤参保企业职工事故报告、认定书》(一式四份)并提供相关材料;   2、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受理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工伤鉴定级后如何继续治疗的相关信息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