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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关联性鉴定程序
工伤关联性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02-23 03:59:51
已帮助441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怎样进行工伤关联性鉴定
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提交申请,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即可。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
工伤保险
实施办法》渝府发〔2012〕22号第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鉴定或确认工作:(四)疾病与
工伤
关联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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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关联性鉴定程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异地工伤鉴定程序该怎样走
(一)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二)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三)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四)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五)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教一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申请程序有哪些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注: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委托与受理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1)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2)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3)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4)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5)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5、中心在接受鉴定委托或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应当向委托机关或申请单位出具《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不予受理:(1)以个人名义申请鉴定的;(2)不能按本规定提交材料和交纳鉴定费,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但因案件特殊无法收集到有关材料,经委托机关详细说明正当理由,由专家研究是否受理委托鉴定);(二)鉴定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我国各个地区对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收费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自贡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大概在1200元-2000元左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如果经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确实不具备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交通事故要进行伤残鉴定有哪些程序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韩佩霞
问题:不到14的俩孩子发生性关系 女方要求赔偿需要哪些程序
您好,您可以与对方先进行协商沟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刑事诉讼法中的鉴定程序
针对您所提的问题,具体回复如下:刑事诉讼法鉴定程序是: 1.鉴定机构接受相关机关、仲裁机构的鉴定委托; 2.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一般程序是如何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二条)。在医学会的主持下,由医患双方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自收到双方提交的材料后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是应该如何的
您好,针对您的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是应该如何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是如何的1、司法鉴定机构接到司法机关的委托之后会开始受理该案件,但需要注意的是,司法鉴定机构只接受司法机关或者相关机构的鉴定委托,但在诉讼案中,如果当事人有举证责任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鉴定委托,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的鉴定委托都会由律师事务所处理;2、司法鉴定机构接到委托之后认为能马上受理的,则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如果司法鉴定机构接到委托之后还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则需要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到材料的七天内要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则不受理,将材料退回并且说明不受理理由;3、司法鉴定机构受理之后就会开始进行鉴定,鉴定工作 应当派出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工作人员,如果是同一个鉴定事项的,则应当指派名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员去鉴定。如果司法机关在鉴定之后,发现了其他的线索或者鉴定时被遗漏的项目的,可以补充鉴定;补充鉴定之后如果认为当事人提交的资料不真实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者让司法机构复核一遍。司法鉴定应当做到公正公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该怎么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您好,针对您的该怎么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有两种方式: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患双方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一)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的移交鉴定(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成专指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同时还应当伴随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的其中任何一项人身损害事实,二者缺一不可。(2)移交鉴定的时间应当是“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之后,医患双方均未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没有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以前。(3)只有在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再行移交,如果认为不需要鉴定,则不移交。这种启动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两个问题:1)防止或者减少出现规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掩盖医疗事故发生、逃避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2)促使医患双方尽早启动鉴定程序,缩短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时间。(二)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移交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不再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属于学术性社会团体,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如果医疗事故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和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另一方当事人拒绝提供与鉴定有关的病案资料、实物等,或者以其他方式不配合鉴定,该医学会势必陷入无可奈何的境地,致使鉴定工作无法进行。为此,确定了由卫生行政部门移送鉴定的方式来启动鉴定程序。当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任何一方均可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予以受理并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移交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这种启动方式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发生的医疗损害事实及其形成原因、损害程序、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序等未能达成共识,但是双方同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上述争议的情况。这种启动方式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由医患双方共同提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申请(2)医患双方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鉴定所需要的病案资料、实物等(3)接受鉴定机构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与听证会程序
对于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与听证会程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介绍参会人员、回避、受理与委托;陈述意见;鉴定人的提问;休会转专家讨论);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具鉴定文书。2、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3、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4、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人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面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人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鉴定人的效果。5、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决定。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人民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5)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6)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人的优先性,破产和解程序,对担保债权的
一、对担保债权优先性的限制对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优先保护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限制债务人对担保物的使用权和处置权。凡是执行和解协议及重整程序不需要的并且其价值不高于债权数额的担保物,都要退还给有担保债权人,有担保债权可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受偿。对于所有其他需要由债务人利用的担保物,使用或处置通常不需债权人同意,只要许可就行,也可通过各种方法对担保物权加以保护。比如,如果担保物是机器,并且债务人需要继续使用机器,可能会要求债务人定期向有担保债权人支付一定的现金,以弥补由于机器磨损而引起的机器价值降低。同时也可要求为机器买保险。总之,要确保债权人的权益不因整理程序而受到损害。如果经管债务人要求出售或以其它方式处置重要担保物,需要事先获得的批准。 (二)既然对有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予以限制,就要赋予有担保债权人一定的权利为对价来实现利益衡平。在破产和解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发生、进行等相关事项上赋予有担保债权人表决权,在关系到有担保债权人切身利益的事项上,有担保债权人因享有表决权而在债权人会议上有发言权。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3条就债权人会议的组织作了明确规定:“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有限受偿权的除外。”可见我国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的表决权全部否定。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与债权人所承担的权益风险相息相生的。但笔者以为这一条规定只适合破产程序,而不适合破产和解与重整程序,应该赋予有担保债权人在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程序上有关自己利益的事项上有表决权。英国破产法上也有类似规定,债权人会议所讨论通过的和解协议需要有担保债权人作出某些让步时,该债权人也有表决权。 二、破产和解程序对担保债权的约束破产和解程序对有担保债权无约束力的弊端看作和解制度难以积极挽救困境企业,谋求社会整体利益得以实现,从而导致重整制度产生的必要原因。其实,重整制度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破产和解制度只能就公司企业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调整,而无法对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的关系到公司最后能不能更生的内在关系进行调整,如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内部的权力结构、经营方针和管理措施的关系。公司的振兴则取决于公司企业内部深层关系的优化协调。还有,重整制度不需到支付不能、停止支付或资不抵债的严重程度即可以实施,从而起着积极的、预防性的程序机能。可在企业有破产的可能时来整顿企业,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同心协力下,使企业得以重建再生。而破产和解与重整程序谋求的利益是一致的。正是此利益的一致性使得破产和解应与破产重整制度一样,对有担保债权的优先性要有所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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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14 14:1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工司申请工伤认定要员工写受权书可以写吗?
钱威律师
2024-06-13 16:39:4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6-11 09:19:38
向用工单位主张赔偿,用工单位可以找侵权人索赔。
问题:对方叉车无证,导致受伤工伤九级,请问对方受何种处罚?
陈建平律师
2024-06-09 09:28:25
属于工伤,先到劳动局申报工伤,等治疗终结后鉴定伤残等级,再根据伤残等级、年龄、工资标准计算。
问题:工人工地买的团体意外险,工人受伤了家属是不是可以要求走工商保险?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46:49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在上班路上发生事故算不算工伤?
陈建平律师
2024-06-08 11:16:34
如果是工伤的话,应当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以后享受待遇,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赔偿全部由单位承担。
问题:在工地干活左手食指骨折算几级伤?
钱威律师
2024-05-31 06:50:0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下夜班从单位回家,摔伤了颈椎算工伤吗?
钱威律师
2024-05-31 08:36:0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撞墙上了伤了颈椎,算工伤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30 17:44:1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工伤判定书下来一个月了,当时说两个月之内处理,这样的话是不是只能等着?
陈建平律师
2024-05-29 21:20:38
伤到什么程度?可以把片子报告发给我。
问题:想知道工伤评到几级?
杜强吉律师
2024-05-30 17:44:1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工伤判定书下来一个月了,当时说两个月之内处理,这样的话是不是只能等着?
吕美亮律师
2024-06-11 09:19:38
向用工单位主张赔偿,用工单位可以找侵权人索赔。
问题:对方叉车无证,导致受伤工伤九级,请问对方受何种处罚?
陈建平律师
2024-06-09 09:28:25
属于工伤,先到劳动局申报工伤,等治疗终结后鉴定伤残等级,再根据伤残等级、年龄、工资标准计算。
问题:工人工地买的团体意外险,工人受伤了家属是不是可以要求走工商保险?
陈建平律师
2024-06-08 11:16:34
如果是工伤的话,应当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以后享受待遇,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赔偿全部由单位承担。
问题:在工地干活左手食指骨折算几级伤?
陈建平律师
2024-05-29 21:20:38
伤到什么程度?可以把片子报告发给我。
问题:想知道工伤评到几级?
钱威律师
2024-06-13 16:39:4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钱威律师
2024-06-14 14:1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工司申请工伤认定要员工写受权书可以写吗?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46:49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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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5-31 06:50:0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下夜班从单位回家,摔伤了颈椎算工伤吗?
钱威律师
2024-05-31 08: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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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撞墙上了伤了颈椎,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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