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利用自制的
商品房认购书或预购协议损害
购房人合法权益。 不少开发商自行拟定认购书或预订协议,设法引导购房人尽快交付
定金和签订正式合同,环环相套,步步紧逼。 由于协议约定期限较短,购房人还来不及细致领会正式合同内容,就不得不草率地签订了包含开发商自制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合同正本,陷自身于不利境地。 (二)开发商利用自制合同格式条款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合同文本提供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 它有着节省交易成本增进安全等优点,但也存在着不能协商等缺陷。 部分开发商不惜违反法律、
法规,以自制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的方式,利用消费者急于购房的心理,强迫消费者签字表示认可。 (三)开发商排除或回避将
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内容视为
要约,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