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公司不能因为员工在实习期怀孕就将其辞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理由,还有经济性裁员为由,辞退怀孕的实习期员工。
但是,若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公司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像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所以,怀孕的实习员工若符合这些法定情形,公司能依法将其辞退。
要是公司违法辞退实习期怀孕的员工,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