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从业者所属用人单位有义务自事故发生日起三十日内在特定机构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发生,使用人单位未能按期履行申请义务,则该名
工伤员工或与其
近亲家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实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径直向用人单位所处的统筹区域内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
如超过此一确定年份的期限尚未进行过任何工伤认定申报,通常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了工伤认定的法定权利。
值得着重强调的是,尽早地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对于
保证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尤为关键。
一旦错过了法定申请时间,便很有可能导致失去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其他相关系列
赔偿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