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遭受
工伤事故之后的
伤残等级评定,其申请流程要向本地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提出。
首先,需要先进行
工伤认定程序。
待
工伤认定的裁决结果公布之际,当受伤员工的病情相对稳健之时,便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
工伤认定决定书、可靠的诊断证明以及依照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相关规定所复印或复制的完整病历资料,如检查和检验报告等等。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请后的约 60 天内,给出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因特殊情况务必延长时间,则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
如果对初次鉴定结论持有异议,
当事人有权在收到此鉴定结论当日起的 15 个自然日内,向上一级省市、自治区或直属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重新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