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等级鉴定的
有效期限,通常会规定在伤病状况相对稳定之后。
当员工遭受
工伤事故后,经过适当的治疗且经确认伤病状况相对平稳后,若发现存在残疾或劳动力受限的情况,则应按照规定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应由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本人或是其亲属直接向当地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同时还需附上
工伤认定决定以及与工伤医疗相关的所有材料。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接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结论的制作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导致需要延长的,最长可至90个工作日。
假如针对相关评定结果有异议,则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后的15天内向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递交再次鉴定的申请。
由他们所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作为最终的,无可争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