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提交完整的
工伤伤残鉴定所需材料之后,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接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劳动能力鉴定并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鉴定结论的作出期限,则最长可延长至90个工作日。
在此过程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尽快将鉴定结论送达到申请鉴定的单位及个人手中。
然而,具体通知单位的时间可能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效率等。
因此,在等待通知的这段时间里,建议您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能够及时获取到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