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明确表示不同意为您呈报
工伤事宜,作为
劳动者的您有权在事发当日起计的一年之内,依法向居住地的
社会保险行政主管机关亲自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过程中,为了确保您的申请能够得到顺利受理和审理,您需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并整理好相关的
证据资料,例如
劳动合同、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知情者提供的
证人证言等等,这些都能协助证明您与该公司间确实存在稳固的劳动
雇佣关系以及导致您受伤的主要诱因系工作所致。
更为重要的是,您应该认真对待与工伤有关的各种证据的保存工作,包括拍摄受伤现场的照片、保留就医时产生的各类票据等等。
待工伤认定的最终结果公布之后,倘若被确认为工伤,您便可依据相关
法规规定,依法享有
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若贵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贵司全权承担。
若贵司仍然拒绝支付,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