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期限内,若受伤员工经过治疗后其伤势已基本趋于稳定且可能对其劳动能力产生影响时,必须开展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注意,
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宜超过十二个月。
若是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者,需经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慎确认,方可适度延长,然而最长延长期限也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鉴定时间或许因其伤情恢复状况以及各地区相关政策的变动而有所不同。
因此,我们建议您待伤情得到稳定控制后,尽快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寻求专业意见,以便获取最为精确的参考信息,并依照既定的程序申请
伤残鉴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