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多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解约行为都将面临相应的
赔偿责任。
对于解约行为是否合法的判定,关键在于解约行为的性质以及具体表现形式。
如果用人单位的解约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处于
违法状态,那么被解雇的员工有权要求重新
履行合同义务,这是他们的合法权益。
倘若员工不愿意再度接受原合同条件或是实际操作中已经难以再行履行,这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职工平均薪资的两倍作为
补偿金额来给与员工
赔偿。
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和原则主要依据员工在用人单位中的任职期限和所处职位等级。
员工在用人单位连续服务满一年后,用人单位需要以按月为计算单位,支付该员工相当于一整
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
但若在六个月以上还未满一年,则应算作一整年的服务期;如果服务期不满六个月,也需按照一半即半个月的
工资进行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并非是简单的基数,而是由所有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
工资构成。
如果计算出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城市的直辖市、州级市政府发布的上一年度的全市职工平均月工资水平的三倍,那么针对受害员工的经济补偿标准将会提高至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并且这种补偿待遇的最高上限设定为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