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赠予房产过程中所牵涉到的
违约赔偿责任,将会因应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大体而言,倘若赠与人在赠与房屋这一环节中违背了先前商定好的协议内容,未如约履行其交付房屋或者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便有可能被视为存在不当行为。
对于此类
违约行为所产生的
赔偿责任之计算方法,往往是基于
当事人双方所签署的
赠与协议中的具体约定内容。
倘若该份协议明确规定了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式,那么便应该按照协议中的相应条款予以执行。
反之,若协议中并无对违约金事项进行明确规定,那么作为接受赠与的一方,便有权要求赠与人
赔偿由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其中既包括诸如房价飞涨给其带来的额外
购房成本此类直接
经济损失,也包括因赠与人违约行为而致使的其他间接经济损失。
然而在估算损失赔偿额度时,依旧必须参照合同规定,确保遭受的经济损失达到协议履行完毕之后应能获得的最大收益即可,但
赔偿金额无论如何都不能超出违约方在当初签订协议时就已经预见或者理应能够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经济损失。
总的来说,
违约责任的最终认定需要结合具体的
合同条款以及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状况来做全面且精准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