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面临破产或
清算情况时,往往要对其雇员做出相应的
经济赔偿。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的明文规定,破产公司必须在其有限的资产中优先偿还
拖欠的员工薪酬及
医疗费用、
伤残补贴、
家属抚恤费,被强制划拨进员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如数返还,以及根据法令和行政
法规规定应给予所有员工的
补偿金等等。
至于
经济补偿方面,是按照每位
劳动者在该单位的服务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就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如果劳动者在单位的服务期限已经超过了六个月但是不足以达到一年,那么将以一整年来计算;而如果服务期限还未满六个月,则只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可。
然而,请务必注意,在
破产清算过程中所揭示出的企业财产状况将会直接影响到最终员工
赔偿的实际执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