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之规定,
商品房开发企业
逾期交付房屋所引发的
债务纠纷的
诉讼时效应以三年作为标准。诉讼时效期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得知其权益受损且
债务人负有应尽义务之日起开始计算。若
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中载明了关于开发企业延期交付房屋
违约责任的详细条款,例如
违约金的计付方法、
赔偿范围等内容,则
购房者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行使自身的权利。值得关注的是,如遇
诉讼时效中断的特殊情况,例如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出权利主张、开发企业同意承担相应义务等,则诉讼时效将得以重新计算。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发现开发企业延期交付房屋之后,立即保留相关
证据材料,并运用合法途径予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