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
违约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并不存在固定且单一的标准。在广西南宁地区,相关的
赔偿责任和义务往往在合同双方之间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协商结果所设定的
违约金过于高昂或是过低,
当事人有权依据法律程序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调整申请,要求对其进行适当的降低或提高。通常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
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
经济损失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从而最终确定出合理的违约金数额。若在
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那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赔偿责任将依照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该损失应涵盖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所有利益,但同时也不能超出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而可能引发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