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职工选择在本月份的15日之前离职,通常情况下雇主并不会为他们缴纳当月的
社会保险;
然而,对于在15日后提出
离职申请者,雇主应负责为该职工完成整个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工作。
同时,作为雇主,有责任定期进行社会保险的自我申报以及按时且足额度的将相关费用缴纳至
社保基金组织管理机构,并且除非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法定重大理由于内,都不可以延迟或减少社保费用的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
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