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拟启动房屋拍售程序前,仍可进行
债务偿还的磋商。一旦房
产权属面临着拍售程序执行阶段时,作为
被执行人,您有权与法院进行协商以偿清欠款,从而避免房屋遭受拍售处置。
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如果被执行人主动表达出愿意支付欠款的意愿,则允许暂停启动已登记的产权拍售程序。一旦获得了有效的执行依据之后,申请人有权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支付欠款的款项做出相应的分配安排。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
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