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社保滞纳金之计费标准,依照如下规则计算:
每月应缴纳之
社会保险费用乘以
逾期未缴之天数再乘以万分之五即可得出滞纳金额度。
须注意,各用人单位有义务自主申报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如数、准时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且在无
不可抗力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不得申请缓缴或减免。
同时,职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应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代为扣除并负责缴纳,而用人单位则需按月向员工详细披露所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具体明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