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房屋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争议问题,您可选择向同等级别的
拆迁管理部门提出裁定申请,亦或是直接向
司法机关提
起诉讼解决。如果当事一方向法律框架主张
解除合同的权利,那么他应向另一方发出相应的通知;此种情况下,合同将会自该通知送达至另一方之日起自动终止。若通知中明确指出,若被告在规定期限内依然未
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合同将自动解除;在此情况下,若另一方对解除合同持有异议,双方均有权向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以确定解除行为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
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
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
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
起诉状副本或者
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