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规之规定,若
劳动者在
执行公务过程中所出现的意外死亡状况,由于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所规定的条件,因此,该种情况应被视为
工伤事故。一旦被确认为工伤事故,则受害者及其
家属将有资格领取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多项
赔偿款项。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
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
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