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裁决仍需根据实际状况作出判断。例如,若个别
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故意敷衍过关,待正式
入职后我们发现其实际上完全无法满足公司的需求和期望,做为企业主应立刻与其
解除劳动合同,且并不承担任何
经济赔偿责任。
在此种较为特殊的情形之下,用人单位需要挺身而出,提供充分
证据以证明该员工未能达成用人单位设定的招聘录用标准。
但是,假设你并非因未达录用标准而遭解雇,而是由于其他相关因素在试用期内
被辞退,亦或是用人单位在一时冲动下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了合同,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乃至
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