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实施搬迁计划导致员工无法前往新的办公地点进行工作,那么企业并不一定要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然而,若是由于公司搬迁至其他城市而导
劳动者提出终结与公司的
劳务关系时,这家企业将有法律义务为该员工提供一定的
赔偿。
反之,倘若员工并未选择即刻与
公司终止合同或者公司仅仅进行了位于市区内的搬迁行为,那么企业是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同时在此种情况下,员工未能按时前往新址工作将会视为
旷工行径。
关于赔偿额度方面,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计算方式作为补偿标准。
对于工作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公司需参照一年的计薪标准来计算
赔偿金额;
至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企业应对员工发放半个月薪资的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
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