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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搬迁地上班公司是否给予其赔偿

若公司实施搬迁计划导致员工无法前往新的办公地点进行工作,那么企业并不一定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是由于公司搬迁至其他城市而导劳动者提出终结与公司的劳务关系时,这家企业将有法律义务为该员工提供一定的赔偿
反之,倘若员工并未选择即刻与公司终止合同或者公司仅仅进行了位于市区内的搬迁行为,那么企业是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同时在此种情况下,员工未能按时前往新址工作将会视为旷工行径。
关于赔偿额度方面,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计算方式作为补偿标准。
对于工作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公司需参照一年的计薪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
至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企业应对员工发放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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