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劳务派遣形式的雇员,他们并不能随便地被解职。
根据相关规定,当这些雇员出现过失性解雇或非过失性解雇的情况下,用人机构才能够将其移交至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处理,以此方式,劳务派遣单位将与相应的雇员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
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