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雇用
未成年工所采取的一系列惩治措施包括:如发现用人单位擅自雇佣
未成年人工作者,相关部门应当依照规定给予严惩,即按照每雇佣一名未成年工人每月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的标准进行惩罚性
处罚;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施加以禁止令之后,倘若用人单位在此之后依然长期拖延乃至拒绝派人将这些孩子送到他们父母或者其他适当的
法定监护人身边照顾,则应当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雇佣一名未成年工人每月处以10,000元人民币罚款的严厉程度
加重处罚。至于那些情节特别恶劣且经过教育后依旧不知悔改的行为,应当要求相关企业进行停业整改甚至取消营业资格的处分。对于涉嫌诱骗和凌虐未成年工的黑心
承包商,应该将
案件移交至
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