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无房地产证但却属于合法构筑物的房屋而言,倘若房屋所有者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的确是这座房屋的所有权人,且此房也并无任何权属上的争端,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此类房屋便可予以租赁。
然而,在通常情况下,当房屋刚刚通过竣工验收后,而产权证书还未正式颁发之际,房屋的所有者必须等待一段时间,直至其正式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为止。
在此过程中,房屋所有者可以将其所持有的房屋租赁出去以获取收益。
但是,若此类房屋有以下任一状况出现,那便不能进行租赁了:
首先,如果建筑物被当地相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
其次,若房屋不符合国家关于建筑安全及防灾方面的强制性规范标准;
再次, 如果房屋的实际用途遭到违法变更;
最后,如果房屋存在着法律或法规明文禁止租赁的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