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试用期内如遭解雇,原则上用人单位需给予相应补偿,然而这种情形仅限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所作出的解雇决定。
若因员工未能满足试用期内设定的各项业绩和能力要求而遭到解雇,则不存在任何补偿。
2、依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公司应按照
劳动者在本企业服务年限的长短,根据每满一年便发放相当于一个月薪资水平的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以一整年的时间段内,可视作一整年处理;
而对于不足六个月的期间,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
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
3、试用期制度主要是指在正式
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对新
入职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进行考查及评估,并由新入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条件是否符合自身期望进行评价的一段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是包含在整个
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是一种双方面相互选择的过程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