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下列条件后,个人或家庭可以提出申请廉租房:
其主要的经济来源为低收入,同时面临着租赁房屋的巨大挑战;
所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定的抚养关系,且共同居住于同一屋檐下;
以及申请人的家庭总人口人均居住面积尚未达到国家设定的最低标准,且没有其他属于自己的住宅财产。
在进行廉租房的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详细的家庭收入情况报告、现有的住房状况相关数据、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基础证件,以及政府规定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