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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接房需要什么手续

拆迁安置房接房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5-15 09:35:15 已帮助20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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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接房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为该拆迁安置房完成房产证的办理工作,之后才能进入过户环节。
而在此之前,需满足房产居住履行五年以上的条件方可。
一旦房产证成功办理完毕,就可以按照常规的流程进行过户操作了。
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签署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此合同可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核心购买获得),在这份合同中,务必详细注明双方的约定事项,例如如何支付款项,以及分几期支付等细节问题,同时双方当事人均须亲自出席。
其次,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者房产证注销证明;
被安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拆迁安置协议;
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测量分户平面图;
若被拆迁人不幸离世,则需提供死亡证明以及代理人证明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最后,对于购买拆迁安置房而言,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并无本质区别,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通常难以取得土地证,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所使用的土地属于划拨性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进行买卖,但是,如果愿意向国家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也是可以进行出售的,不过这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拆迁安置房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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