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一房多租”的情境下,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确定该房屋的最终承租人资格权属问题:
1、若有一方承租人已经实际占有了该房屋,那么他将被视为是该房屋的最终承租人;
2、如果所有的承租人都尚未实际占有该房屋,那么首先完成登记备案手续的那一方将会成为该房屋的最终承租人;
3、倘若所有的承租人都未能实际占有该房屋,同时也都没有进行过任何形式的登记备案手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优先签订租赁合同的一方将被认定为该房屋的最终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