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立遗嘱者,您拥有自主选择遗嘱是否进行公证的权利,这并非强制要求哦。
只需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未公证遗嘱亦能生效:
1.立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需表达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3.遗嘱内容不可剥夺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继承人的权益。
4.遗嘱所涉及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与道德规范。
若有需求,可向住所地、常居地、行为地或事件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交公证申请。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