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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26 18:45:07 已帮助14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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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后在房产证上进行姓名添加,被定义为共同财产性质;
此行为构成了一方对另一方的个人自愿赠与,因而使房产成为双方共享所有权的资产。
通过这样的赠予,男女双方将变身为房产的合共所有人;
换言之,这处房产即归于夫妻二人共同所有。
若在房产证上未详细注明各自所持产权比例,夫妻间亦无其他明确约定时,法院倾向认定为共同共有状态,相应地,两人各持有房产总价值的50%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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