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为我们解答了关于在中介机构购买房产时签订的合同效力问题。
二手房合同,顾名思义,即是指买方与卖方在经过充分、公正且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通过书面形式对房屋买卖事宜达成的协议约定。
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机构仅仅扮演着搭建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机,提供相关代理服务的角色。
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缔结,只要合同内容符合生效要件,其本身便具有法律约束力。
援引至2021年起实施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其中介合同仅指中介人为委托人报知订约机会甚至提供订约媒介的服务,同时获得委托人相应报酬的契约关系构成。
而在第一百四十三条中明确指出,凡符合以下三项实质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均为有效:
首先,行为人须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无误;
最后,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能背离社会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