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强调的是,我们应该坚决杜绝购买证件不齐备的商品房。
关于房地产开发商方面,他们需具备“一照”与“五证”两大资质证明。
其中,“一照”代表着企业的法定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而“五证”则包括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五项重要证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