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租金时,作为出租方的房东不应未经授权擅自将承租人的车辆上锁,此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与准则。
如果承租人无法按约及时交纳房租,房东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自身利益,如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
然而,这种扣除金额应当尽可能地与所欠租金以及违约金的总额保持一致。
此外,房东还可依法向承租人追索其违约责任,包括收回房屋的权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车辆作为承租人的私有财产,房东无权擅自进行处置,因此强行上锁的行为无疑构成了对承租人权益的侵犯。
在此情况下,承租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此类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