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应承担如下责任与义务:
1.出租方需严格依照合同条款规定,将租赁物交付于承租方实际应用;
2.出租方须充分履行对租赁物进行维护保养的职责。
承租方面临以下义务:
1.承租方需合理合法地使用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无权擅自将租赁物转借给他人;
3.租赁协议期满或解除之际,承租方有义务将租赁物完好无损地返还至出租方处。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