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合同的效力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无效的。
然而,阴合同却存在着其有效性或无效性的可能性,其具体是否有效取决于案件的具体事实和细节。
如果行为人和相对方是通过虚伪的意思表达来达成民事法律行为的协议(即所谓的“阳合同”),那么这种合约便会被判定为无效。
但是,针对那些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来掩盖其真实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即所谓的“阴合同”),其效力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如果阴合同的内容满足了法律所要求的所有要素,那么它就具备了有效性,并且双方都需要积极履行这份合约的义务;
反之,则该份阴合同将视为无效,双方均无权强制要求对方履行任何条款。
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那一刻开始,其效力便不会产生,因此,当事人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该份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