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若需要提取公积金作为支付手段,其操作规程如下所示:
首先,必须向银行递交书面形式的贷款申请,同时提交包含以下文件在内的完整材料包:
个人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格、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相应的契税完税证明。
之后,需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以及担保合同,以确保贷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紧接着,还需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开设专门的还款账户。
最后,待贷款行审核通过后,便可正式启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