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司与电信公司所签署的合约条款,在未满期之前,移动电话号码是无法进行注销操作的,唯一的可能便是获得我司的许可同意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合同订约双方协商达成共识之后,便可通过协议形式
解除合同时限。
此外,合同双方亦可共同商定并确定在何种情形下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而当解除合同的事由真正出现之时,被赋予解除权的一方可依法行使解除权解散这一份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