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方面的法律服务律师的收费标准需根据具体的法律事项来确定,若您仅仅希望得到相关咨询建议,不妨尝试以计时收费为标准;
然而,若是涉及到
代理工伤类型的
纠纷案件,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挑选合适的收费方案。
鉴于工伤相关的
仲裁及
诉讼均属民事案件范畴,因此
律师收费将遵循当地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关于
工伤法律服务律师的收费制度,计时收费这一方式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可应用于所有种类的法律事务之中。
其具体费用额度与律师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及律师个体的收费标准密切相关。
关于有效工作时间的计算标准,由各省份的律师协会依法设定;
至于负责收费的律师个体收费标准,则应根据每位律师本身所具备的专业技能、声誉以及执业经验等因素予以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案件审理阶段,律师的收费将会有所差别:
一审阶段按照您自行选择的收费方案的标准支付
律师费用;
二审及再审阶段,收费标准则会有所变动。
仅代理二审者,按照一审标准收取
代理费;
代理过一审者,则按一审收费标准的一半收取代理费;
代理二审后被
撤销原判并重新审判的案件,收取代理费的标准仍然是二审标准的一半。
此外,单独代理再审案件依然按照一审标准收取代理费;
同样,代理过一审或二审者,则按一审或二审费用的一半缴纳代理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
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
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
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
辩护人或
自诉人、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