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达到
退休年龄的员工离职问题,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当
劳动者已正式步入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阶段时,则其与企业签署的
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在这一环节中无需向其支付任何形式的
经济补偿金;
而其次,如果劳动者在法定退休年龄到达之际仍未获得正式或合法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保证,那么此时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决定终止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
合同关系;
在此种情形之下,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有必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妥善解决
劳务纠纷。《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