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
劳动合同时双方共同约定了相关薪资待遇,该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对签约双方产生了无可争辩的法律约束力,签约各方有责任且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各自义务。
倘若任何一方擅自降低薪资标准,事实上已构成单方面变更原订劳动合同之念想,这属于严重违反既定协议和违背诚实守信原则的不当行为。
若因此类行为导致
劳动者实际
工资收入受损者,违约方应依规定向受损劳动者支付相当于被扣除部分薪水数额百分之二十五的
经济赔偿金作为
赔偿。《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