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期间内,房屋业主是否构成违约行为取决于具体情况。
倘若房屋业主在租赁期间有意出售房产,并对租户提出搬迁要求,此时便构成违约。
作为受侵害的租户有权提起诉讼,指控业主违反租赁协议,同时要求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为租户提供充足的拆迁期限;
如若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并未催促租户提前搬迁,那么并不视为违约行为。
只需要在原有的租赁合同中,更改甲方(出租人)的姓名,使之与现有业主相匹配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