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被租户擅自对外转租之情况下,出租方享有法定权利解除与租户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并可要求此位次级承租者尽快完成搬迁事宜。
同时,由于出租方受现行法律保护,在承租方未获得其正式授权或同意的前提下,便将租赁物进行转租,该行为构成合同违约,故出租方可据此向租户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另外,若次级承租方因租金上涨等原因蒙受经济损失,亦有权依法向承租方提出赔偿请求。《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