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该比例范围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十五之间不等。
1.
加班费用方面。
依据我国相关
劳动法律
法规,如若用人单位在工作人员的休息日强行安插工作却未能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调休时,需向员工支付高于其原定薪酬200%的薪酬作为补偿;
但若此种现象发生在
法定节假日,那么其薪酬应
保证达到原来的300%。
2.节日补贴通常则为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赋予员工以正常薪水外的一笔额外收入。
根据我们税务部门的权威解读,这部分补贴无疑被归类为
工资、薪金收入范畴内,故而依法按照当月的实际收入进行税收计算。
3.福利收益。
在部分公司,节假日时期可能会向员工们提供各类既丰富又多元化的福利,这其中就包括了现金、实物以及各种休闲娱乐活动等等。
以上所提到的福利收益都可免缴
个人所得税,然而其他类型的福利收入——包括实体物品在内,也都需要精确地转为现金后再进行税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
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