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未明确规定夜班的具体年龄限制,但对部分特殊人群有相关保护规定。具体如下:
- 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中可能包含部分不适合夜班的工作场景。
-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也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此外,对于一般成年劳动者,虽无明确年龄限制,但从劳动者身体健康角度出发,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夜班工作疾病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应安排其上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