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仲裁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仔细准备仲裁申请书,认真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同时准备好工资未足额发放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工资条。
(二)明确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通常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向其提交申请。
(三)等待仲裁委的受理决定,仲裁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会告知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并通知双方。
(四)开庭时,当事人要有序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五)拿到仲裁委的裁决后,若对裁决不服,除终局裁决外,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